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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美圆锥破和欧美某品牌圆锥破并驾齐驱,在韩国混凝土企业的骨料生产线共同担任二破重任。【详细】

建筑垃圾处理

山美股份(中德合资控股企业,新三版挂牌公司),自 2005 年就开始关注国内建筑废弃物资源化问题,是国内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市场的持续参与者,是将破碎筛分技术应用于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市场并进行二次技术开发和在该市场具有较多知识产权技术的提供者,是建筑废弃物资源化运营市场的合作者。【详细】

发布日期:2012-07-02   点击次数:

总体来讲,大多数国家施行的是“建筑垃圾源头削减策略”,对于产生的建筑垃圾则采用科学手段,使其具有再生资源的功能。

日本立法,实现建筑垃圾循环利用

日本从20世纪60年代末就着手建筑垃圾的管理并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以促进建筑垃圾的转化和利用。1977年,日本政府制定了《再生骨料和再生混凝土使用规范》,1991年,日本政府又推出了《资源重新利用促进法》。日本对于建筑垃圾的主导方针是:尽量不从施工现场排出建筑垃圾,建筑垃圾要尽可能重新利用,对于重新利用有困难的则应适当予以处理。早在1988年,东京的建筑垃圾再利用率就达到了56%。在日本很多地区,建筑垃圾再利用率已达100%。

美国建筑垃圾再生骨料

美国政府1980年制定的《超级基金法》规定:任何生产有工业废弃物的企业,必须自行妥善处理。该法规从源头上限制了建筑垃圾的产生量,促使各企业自觉寻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途径。美国每年有1亿吨废弃混凝土被加工成骨料用于工程建设,通过这种方式实现了再利用,再生骨料占美国建筑骨料使用总量的5%。

美国的cyclean公司采用微波技术,可以100%的回收利用再生旧沥青路面料,其质量与新拌沥青路面料相同,而成本可降低1/3,同时节约了垃圾清运和处理等费用,大大减轻了城市的环境污染。

韩国立法,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

韩国政府2003年制定了《建设废弃物再生促进法》,明确了政府、排放者和建筑垃圾处理商的义务和对建筑垃圾处理企业资本、规模、设施、设备、技术能力的要求。更重要的是,规定了建设工程义务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范围和数量,明确了未按规定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将受到哪些处罚。据了解,目前韩国已有建筑垃圾处理企业373家。

德国:建筑垃圾处理企业年营业额20亿欧元

德国是世界上较早开展循环经济立法的国家,它在1978年推出了“蓝色天使”计划后制定了《废物处理法》等法规。而该国于1994年制定的《循环经济和废物清除法》(1998年被修订)在世界上有广泛影响。1955年至今,德国的建筑垃圾再生工厂已加工约1150万立方米再生骨料,并用这些再生骨料建造了17.5万套住房。同时,德国对未处理利用的建筑垃圾按每吨500欧元的标准征收处理费。据悉,世界上生产规模较大的建筑垃圾处理厂就在德国,该厂每小时可生产1200吨建筑垃圾再生材料。德国约有200家建筑垃圾处理企业,年营业额达20亿欧元。

荷兰:有效分类建筑垃圾

在荷兰,目前已有70%的建筑垃圾可以被循环再利用,但是荷兰政府希望将这一比例增加到90%。因此,他们制定了一系列法规,建立限制建筑垃圾的倾倒处理、强制再循环运行的质量控制制度。荷兰建筑垃圾循环再利用的重要副产品是筛砂。由于砂很容易被污染,其再利用是有限制的。针对于此,荷兰采用了砂再循环网络,由拣分公司负责有效筛砂,即依照其污染水平进行分类,储存干净的砂,清理被污染的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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